微信圖片_20200423133522.jpg攝影:覺果

摘要:夏爾巴人居住在中尼邊境,“夏爾巴”在藏語里意為“東方人”。從夏爾巴人的族源、風俗習慣、語言藝術、宗教信仰等方面來看,與我國的藏族極為相似,淵源于藏文化或喜馬拉雅文化帶民族。

在中尼邊界居住著的夏爾巴人至今仍屬中國的未識別民族之一,他們不少人說自己是西夏黨項人最后的皇裔并且至今仍保持著許多內地漢族人的生活習俗。他們的聚居地主要在西藏樟木口岸、定結陳塘、定日絨轄邊境和尼泊爾的北部和東部山區一帶錫金和不丹境內也有少數夏爾巴人散居。這里是山地亞熱帶和山地暖溫帶地段,平均海拔高度2000米左右。這里氣候溫暖,雨量充沛,原始森林密布,其地理位置大體介于北面西藏高原和南面尼泊爾山地平原之間。

一、歷史概述

生活在中國西藏的夏爾巴人,還是游牧于尼泊爾境內的夏爾巴人,他們的語言文字、飲食服裝、文化藝術、宗教信仰等各個方面均基本相同??梢远ㄕ?,夏爾巴人和藏族同出一源,屬同一文化圈的不同的氏族或部落。2004年7月~8月,筆者一行四人經過夏爾巴地區的民族學田野調查,將其歷史與現狀的大致情況了解如下:

(1)夏爾巴人的族源

綜觀學術界的觀點,夏爾巴人的族源問題大致有三種說法:西藏境內的夏爾巴人認為他們的祖先是從尼泊爾素倫昆布地區遷來的;學術界(尤其是藏學界和西夏學界)有人說是從四川甘孜一帶遷來的;境外夏爾巴人談其族源時,說他們的祖先也是由觀世音加持的獼猴和度母化身的羅剎女結合繁衍而來的,并說他們就是獼猴和羅剎女慢慢演變成的藏人六氏族中的“冬氏”等。

西藏樟木雪布崗村是我國境內夏爾巴人聚居的最大村落,傳說中他們是為了躲避戰爭才從東方進入西藏的。而有關這方面的歷史,尼泊爾境內的夏爾巴人的經書里有明確記載,說他們也是從這里遷移過去的。他們的祖先們談到自己時還提到“彌藥”。藏文《夏爾巴教法史和祖源》一書中記載,夏爾巴人的祖先來自康區木雅地方,經拉薩、定日輾轉到達西藏和尼泊爾交界的地方,最終在素倫昆布定居下來。此后逐漸向尼泊爾西北部地區和西藏聶拉木縣樟木雪布崗、立新,定結縣的陳塘一帶遷移。夏爾巴人的語言、文字、宗教信仰、某些生活習俗、音樂等,與康區人相同或有內在的聯系和共同點,夏爾巴人所選定的居住區的環境,夏爾巴人的性格特征、人種特點也與康區和康巴人極其相似。他們信仰藏傳佛教,婚姻習慣和內地的寧夏、甘肅一帶的一樣。這是他們的身份披上西夏黨項人后裔外衣的又一個例證。

從上述資料中我們可以得知,夏爾巴人的祖先源于我國康區的土著人(在西康塞木崗的木雅日芝地方,西夏王朝前稱之為“木雅人”,即黨項木雅人)的后裔,與藏族先民“冬氏”出自一源,因歷史戰爭和地方災害等客觀原因,他們不得不離開家鄉,尋找一處新的棲息地,其中大部分夏爾巴人從四川西部木雅地方起程,沿青海玉樹,經拉薩定日,翻越雪山輾轉到達西藏樟木和尼泊爾交界的地方,少數殘老帶病的夏爾巴人在此停留下來,一部分夏爾巴人繼續向西遷徙,最終發現昆布平原,在此定居下來。

(2)夏爾巴人的遷徙時間

從10世紀初唐朝滅亡后,國內半個世紀以來戰亂不止。從政治上看,這一時期是各種力量重新并列組合的活躍時間,但對人民來講,戰亂無疑給他們帶來了重重災難。夏爾巴人也不例外。夏爾巴人何時來到素倫昆布等地,史籍、傳說等方面還沒有確切的說法。據《新編尼泊爾史》記載可知,夏爾巴人至少在距今五百多年以前,就已經居住在他們現在所在的地方。他們到達中尼邊境一帶的時間還要早很多。他們從康區來到此地,繁衍種族,發展生產,實力有了明顯的增長。從夏爾巴人普遍信仰藏傳佛教寧瑪派、噶舉派這一點及夏爾巴地區僧人與民間關系密切,可娶妻,寺廟、僧人數量不多且規模比較小等情況來看,夏爾巴人是在康區寧瑪教法和噶舉派比較盛行后離開故地的,因而夏爾巴人可能在13世紀末到達現在所居住的昆布一帶。而西藏聶拉木縣樟木鎮雪布崗、立新村的夏爾巴人于二百多年前從昆布一帶遷移到此,定日縣絨轄區和定結縣陳塘區的夏爾巴人遷徙時間大致也就在這一時期。陳塘夏爾巴人在此地居住的年限及從何來,卻無傳說。西藏和平解放后,很長一段時間未承認有夏爾巴人,因此他們把自己看成是藏族或混血后裔。直至70年代初,在樟木鎮才出現有夏爾巴人的稱呼。

所以,大量的夏爾巴人遷往藏尼邊界的時間應該是13世紀末,而且不是一次性的遷徙,是在那一段動亂時期,陸續遷往的。原來由于戰亂侵襲曾使一些夏爾巴人遷至藏尼邊界,后來西夏被滅之后,那部分原來的木雅人,又沿著當年尋找牧場北上的路線返回木雅。公元1260年忽必烈南征時,木雅人再次遭戰亂,于是這部分人又沿著前人的足跡踏上了前往藏尼的路程。藏族史書中說,薩迦扎巴堅參等時期,“從后藏越過雪山,來到昆布的”。

二、夏爾巴人的社會等級

境外(尼泊爾)夏爾巴人的社會結構由是國王、中央封建政權、專區、縣、班扎、阿達西(相當鄉長)、莎達西(阿達西副手,或相當于村長)、平民等組成。而境內夏爾巴地區,在民主改革前,處于封建社會初期,氏族集團解體,已分化成各自獨立的自給自足小家庭。尼泊爾王國中央政權到現在還視我境內夏爾巴人為它的臣民,與素倫昆布一帶夏爾巴人等同對待。以前,夏爾巴人每人每年向尼駐聶拉木商代處交納人頭稅。噶廈政府堅持領土主權原則,一直沒有放棄對夏爾巴人的統治。寺廟對夏爾巴人的剝削更是無孔不入,宗教活動所需財物,都向群眾募捐或攤派,寺廟并借此大放高利貸,盤剝人民。所以在民主改革前,夏爾巴地區的群眾身受三重壓迫和剝削。

歷史上夏爾巴人以野牛作為自己的圖騰,并以野牛軀體的組成部分作為標志。流傳下來的共有五個種姓,一叫“色爾巴”,是野牛頭上的角;二叫“嘎扎”,是野牛頭頂中部的白毛;三叫“莎拉卡”,是野牛的嘴唇;四叫“賈巴”,是野牛下巴;五叫“翁巴”,是野牛尾巴。這種種姓分別代表著各自的族源和等級。夏爾巴人的種姓,以男子為依承代代下傳,凡同姓,都視為一族,表示同祖同源。同姓之間不能通婚。這五種種姓,又依從牛頭到臀部的順序劃分高低貴賤,以“色爾巴”為最顯貴,以此類推,“翁巴”就是劣等姓氏了。但是這種古老的貴賤意識,隨著階級分化和財產地位的變更已經逐漸淡薄了?,F在夏爾巴人的姓氏受到周邊藏族的影響,基本上與藏族沒有兩樣。

因受到藏傳佛教的影響,僧尼被視為上等人。他們大都不參加或很少參加勞動,依靠布施為生,長年在家中敬神念經或為他人看病超度。

“嘎米”(鐵匠)、“莎吉”(鞋匠)、“崩熱”(掏糞)、“達米”(吹鼓手)四種人被視為下賤人,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者”,也叫賤民。這些人在社會上受歧視最深,是最低下的社會階層。夏爾巴人社會的種姓制,或許是受了尼泊爾種姓制的影響。過去夏爾巴人與其他民族不通婚,可他們與異種姓的尼泊爾境內的夏爾巴人,則不受國籍和地域的限制,互相通婚。

三、農牧業和手工業生產

夏爾巴地區以牧業為主,畜牧業是其生活的重要來源。境內外夏爾巴人家幾乎家家有牛羊,畜類以犏牛、黃牛為主,也有一些山羊、綿羊,還有少量的牦牛。境外夏爾巴人除有上述畜種外,還有較多的水牛。

農業次之。夏爾巴地區主要以牧業為主,但生活和生產資料大多來源于農業。農業技術很落后,許多地方至今刀耕火種,剪穗收獲,木棒打場。由于農具質劣量少,直接影響農業產量,土壤肥力不能充分利用,施肥也只限于草木灰和牛羊糞。以前糧食大都不能自給,還要依靠牧業產品從尼泊爾換來大米和日常用品。目前境內由于耕作技術改進,肥糞充足,國家大力扶持,生產狀況已大大改觀。

牲畜技術比較落后,不懂改良品種和改良牧草,也沒有打草儲葉的習慣,沒有抵御天然災害的能力。游牧方式與我國藏族極為相似,牧場則隨著氣候的變化而變換,一般春冬在山下,夏天雨季搬到較高的山上,秋后又往下移動。每年春耕前還要集中在農田地上放牧半月左右,用以積糞備耕。

夏爾巴地區的手工業很落后,以前除為農牧業服務的一點鐵器制作和竹器編織生產外,幾乎是空白,就是制革、染色、縫紉、木工、首飾等必要的手工業都要依靠外地。鐵器制作有專業鐵匠,他們打制的“郭邊”刀,呈彎月形,大小不一,小的只有半尺左右,長的可達一尺,都是一個刀鞘,大小兩刀相配。這些鐵匠還能鍛造小型農具和農牧業生活用品。此外,編織是當地最普遍的家庭手工業,產品大都自產自銷。

如今境內夏爾巴人中有部分人經商。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前,他們大都是從事轉手買賣的行商,除少量物物交換外,大多使用金錢作媒介。從前通尼幣、藏幣,現在開設門面的坐商逐漸增多,通用人民幣、尼幣。他們的副業成品大多是自用,剩余的通過物物交換,換回大米和日用品。近些年來,以副業產品作為商品出賣的逐漸增多。境內夏爾巴人在政治上實現了平等,消滅了剝削壓迫制度。已經放棄了傳統的生產和居住方式,開始經商買賣,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住上了鋼筋混泥土結構的磚瓦房。

四、語言與藝術

在夏爾巴文化當中,除語言文字、飲食服裝、宗教信仰等方面與藏族文化有著密切的關系外,文化藝術、民間文學、教育等方面也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夏爾巴民間歌曲不但用藏語演唱,而且在曲調上也與藏族歌曲區別不大。舞蹈也是如此,特別是寺廟中的“切姆”舞與藏區寺廟跳的完全相同。尼泊爾夏爾巴人的繪畫才能多表現于唐卡繪畫和寺廟壁畫等方面,在繪畫內容、手法、顏料等方面與藏族繪畫相似。夏爾巴人好歌善舞,逢年過節或客人到家,都是一家老少一邊喝酒,一邊唱歌跳舞,有時可通宵達旦。夏爾巴人在保持原先藏族區域文化即康區文化的基礎上,又吸收、融合了很多尼泊爾和西藏東南部的區域文化成分,形成了來自這三個部分的夏爾巴文化,使夏爾巴人的語言、藝術、社會生活、生產、風俗習慣等各個方面形成了獨有的特點。這種文化上的整合在夏爾巴人的音樂中留下了明顯的痕跡。夏爾巴人的音樂中融匯了尼泊爾音樂和西藏音樂及他們原先的傳統的康區音樂,這三種音樂成分經過長期的相互滲透、影響和人為的有機的結合,便逐漸形成了一種既有三種音樂成分特點的并存,多不同于這三種音樂各自獨特的音樂風格。這種音樂風格是夏爾巴人在特殊的地域、文化、生活環境中不斷創新和藝術創作得到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形成的,成為夏爾巴人自己獨有的音樂形態。

夏爾巴人的藏語講得十分生動,比喻、格言、諺語都非常豐富,口頭文學很多,特別是在中老年人當中,過去有些能說會道的人,善于演唱《格薩爾》或講述《米拉日巴》、《瑪爾巴》等著名藏傳佛教僧人的故事。夏爾巴人很重視藏文教育,他們不僅和其他一些使用藏語文的民族一起建立藏文學校,而且還在自己的家鄉單獨辦起了藏文學校。夏爾巴人為推動喜瑪拉雅山南側藏學研究事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夏爾巴人的語言較雜,有藏語又有尼語(即絨語,尼泊爾山地人的語言)。夏爾巴人不但沒有非藏文的“自己的文字”,通用的文字是藏文,也沒有非藏語的另外一種語言,其語言與藏語大致相同,但也有所差別。說話的語氣類似藏語的康方言,少量詞語不同于藏語(屬于尼泊爾絨語),語法結構與藏語相同,屬于藏語方言,發音卷舌與藏語音相似。中央民族大學1972年對夏爾巴語110個詞語的調查結果表明,夏爾巴語與藏語相同的詞有81個,占73.6%。與他們攀談起來更覺得親切,一口流利的藏語十分易懂,與藏族談話沒有什么語言障礙。隨著時代發展,夏爾巴年輕人中懂尼泊爾文和英文的人越來越多。

五、宗教文化

夏爾巴人虔誠信仰著藏傳佛教,在尼泊爾夏爾巴地區保留著更多的藏傳佛教古老教派,如寧瑪派和噶瑪派的寺院。至今,在尼泊爾還有一些被人們傳說是當年蓮花生、瑪爾巴、米拉日巴等著名大師靜修過的山洞,仍然受到夏爾巴人的虔誠膜拜。多數夏爾巴人信奉薩迦派和噶舉派,少數人信奉格魯派和寧瑪派。薩迦派和噶舉派的信徒們可以居家結婚,并不住在寺廟,而是耕種著寺廟的土地。他們只是輪流去寺廟燒香、擺供和念經,與民間的關系密切。他們經常應群眾的邀請去念經占卜,參加蓋房、結婚、出遠門等重要的儀式。事前都要請人占卜星算,以圖吉利。如果親人去世,都要先請喇嘛念經。有的邊遠地區還信仰苯教。據尼泊爾有關單位1985年的不完全統計,僅在夏爾巴人聚居的素倫昆布地區就有相當規模的藏傳佛教寺院三十余座,其他村間小廟不計其數。

夏爾巴人奉信藏傳佛教的原因是,他們認為一切吉兇禍福都有因果報應,所以要多修福德,崇神敬佛。遇有疑難時請喇嘛念經占卜,遇天災時請喇嘛祈雨求晴,息風止雹。他們相信輪回轉世之說,認為,一生的苦樂都是神意的安排。他們很多人會念經,以佛教作為行動的準則,以當喇嘛為做人的理想。所以和藏族一樣,喇嘛在夏爾巴人中享有特殊地位,受人尊敬。他們雖不怎么信奉格魯派教義,但達賴和班禪在他們心中同樣有著極高的權威。

六、生活與習俗

(1)食物

夏爾巴人飲用酥油茶和藏酒。夏爾巴人的主食有玉米、大米、糌粑、土豆、面條、油餅等。夏爾巴人還比較喜歡吃菜,以炒菜佐食,常見佐料有小茴香、辣椒、洋蔥、大蒜等,尤以辣椒、小茴香為不缺的調味品。這些佐料大都是用石臼搗碎,粘著菜或飯團吃。每頓飯都伴以兩三個菜,偏愛土豆。菜類中最愛食用土豆、雞蛋、牛羊肉。他們不打獵,不吃獸肉。喜愛喝酥油茶、甜茶、玉米酒、青稞酒。他們喜熟食,不吃生肉,不吃魚、狗肉。他們沒有喂豬的習慣,但吃豬肉;不會殺牛,但食牛肉。

(2)衣著

夏爾巴男子穿羊毛織成的白色短外套,沿邊鑲有黑色羊毛,叫作“普都”。頭戴“次仁金嘎”帽或尼式長方形小高帽,腰間插一把叫“廓邊”的彎月形刀。女子穿色彩鮮艷的長袖衫,下身圍一條花筒裙,外面罩一件手工制作的羊毛坎肩,叫“帕多”。好梳一根長長的帶紅穗的發辮,還喜歡戴金玉耳環。夏爾巴男子都蓄短發,不留辮子,發絲微卷,所戴耳環比藏族男性耳環略小。婦女從小就要戴一小型耳環,待成年婚后換成男方贈給的大金質耳環。她們喜歡戒指、銀鐲、玉鐲等各種飾物,有的佩有金“嘎烏”(護身符)。

(3)居住

尼泊爾的夏爾巴人,在住房習慣上也與我國的藏族極為相似,一般愛建兩層石木結構閣樓建筑,平均高度6米左右。閣樓上層住人,一般分隔成二間,閣樓下層貯物、堆柴草、圈養牲畜。一般家庭都有廁所,如果沒有廁所,大小便也遠離房舍周圍。廁所建在上層,直通地面。這和阿壩一帶羌族人的居住風俗一模一樣。

室內陳設簡樸,廚房設在中間,有酥油桶、鋁鍋和各種炊具碗杯等。支架做飯,席地就食。平時住木房,放牧時住牧棚。房屋建筑形式特殊,一般都是人字形,上蓋魚鱗板,四周用石塊壘成厚墻。

(4)禮節

夏爾巴人表示敬意的方式有二,一是敬獻哈達,一是用頭碰在對方的手上或膝蓋上。久別一見和逢年節要行一種禮,即大人把小孩的手拿起來放在自己的頭額上。另一種是小孩用頭磕碰老人的膝蓋,也有獻哈達的習慣。舊時還有彎腰吐舌低頭的習慣,這種現象至今也未完全消除。

他們很重視稱謂。對長者一般不呼姓名,都叫其女兒的名字,后面加上阿爸或阿媽。對年紀較大的男性長輩統稱“明米”,即“爺”。對年紀較大的女性長輩統稱“以米”,即“奶”。直呼姓名,被認為是不禮貌的。對有知識的人尊稱“格拉”。對已婚女子叫“措姆”,即嫂子。其余和藏族基本相似。

(5)節日與娛樂

夏爾巴人一年中的節日主要是過新年。夏爾巴人的新年與藏歷新年基本相同,西藏境內的夏爾巴人過的是后藏日喀則一帶的“索朗羅薩”節,比其他藏區提早一個月,藏歷十二月一日是新年初一。尼泊爾的夏爾巴人也使用藏歷,年節慶典不但時間與藏族相同,而且歡慶習俗也基本與藏族相同。一年當中最隆重的節日就是藏歷新年,名字也叫“洛薩爾”,藏語“新年”的意思。夏爾巴人一般都重勞動和生計,平時的娛樂活動主要是唱歌跳舞。娛樂活動除唱歌跳舞外,還有“擦嘎”、“科比”和打撲克牌。

(6)家庭與婚姻

夏爾巴人的家庭有幾個特點:一是存在種姓。以父姓為唯一的姓氏繼承線,代代相傳。二是不存在大家庭。一般都是四五人的小家庭,最少者獨身,多者父母子女十余人。三是重夫權。家庭中的經濟大權和與社會的聯系都由丈夫做主。四是婆媳關系都比較好。

結婚的形式,一是在雙方愿意的情況下,男方請別人去女家說親、送酒、獻哈達,經雙方同意,即可結婚。一種是女方不同意,就采用搶的形式。將女方搶回來,再找女方父母求情,直至同意后方能結婚。

以前夏爾巴人還有一種兩兄弟同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形式?,F在夏爾巴人婚姻方面有幾條不成文法規:(一)同姓不通婚。(二)兄弟不共妻。若兄死,其嫂可轉嫁胞弟;若弟死,弟媳不得為兄妻,但允許再嫁。(三)不得與“賤民”通婚。(四)姑表親可通婚。(五)一般不與外族通婚。

(7)生育與喪葬

 夏爾巴青年男女因在婚前有一段自由社交的習俗,有些姑娘未婚生育,孩子則由女家撫養,并不歧視,如確知其生父的,可由父家認領,即使不認領,也由雙方親友出面商量補償女家的養育費。沒有男方認領的小孩,長大后就算作女家的成員。嬰兒出生后,要點燈供佛,三四天之內不能面見生人,否則為大不吉利。產婦一般在生育一周后,就要下地參與家務勞動。

夏爾巴人死后的葬法有三種,即火葬、土葬和水葬。最常見的是火葬,很少用水葬。土葬方式則是將死者背放深山巖洞之中,用土將尸體掩埋或將深門砌面封閉。

夏爾巴人死后,要請喇嘛念經超度靈魂。要先請人占卜,確定死者與火、土、水的所謂緣分,然后決定葬法,尸體在家中停放三天。第四天清晨,將尸體背至山中火葬的地方燒化,燒化時間以早晨為吉利。其尸衣如有人索要,也可當場贈人,然后將剩下的殘骨磨成粉末,與泥巴攪拌成坨,放置在山巖石洞之內,即算埋葬儀式完畢。

家中死了人,其親屬不可哭泣,哭泣被認為有礙死者走向極樂世界。出葬時,死者最親近的人還要唱“覺魯”(即告別歌),一是表示告別親人,一是傳說死者聽到親人的歌聲后,就會心情愉快,前途光明。家中親人不出葬。喪禮也較隆重,鄰里也要獻哈達。小孩死后,把尸體捆綁成胎兒狀,存放在山崖的石穴中或木洞里。

作者簡介:切排,男,藏族,蘭州大學西北少數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導。

原刊于《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轉載時有刪節